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一项基本民生保障。
在上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间,部分居民心存侥幸,不愿缴、不想缴,结果因突发疾病不能报销导致自身和家庭因病负债,现就部分医保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一 :意外之重,悔未参保(学生未参保)
林宇(化名),是一名成绩优异,热爱运动的高三学生。在一个周末,林宇和几个好友相约外出游玩时发生了意外,经过医生的紧急检查,发现林宇的伤势非常严重,头部有撞伤,身体多处骨折,还伴有内出血的情况,经过几个小时的紧张手术,林宇的生命体征终于稳定了下来,但随之而来的是高昂的医疗费用,因未参保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所有医疗费用全额自费。
案例二: 新生儿未按时参保
郝先生和郝太太的宝宝于2024年3月出生。他们初为父母,忙于照顾新生儿,对医保参保相关事宜没有太多关注。在宝宝出生120天后因生病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约3万多元,出院时才想到医保的事情。当他们前往医保经办点办理参保时,被告知已经过了正常参保期,致使此次住院产生的3万多元治疗费用医保无法报销,由个人承担。
案例三 新年前未提前缴费,意外住院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2024年1月13日,张阿姨在家中打扫卫生时,意外摔倒,造成股骨粗隆间骨折,拨打了120,去医院急诊挂号时,才想起还没缴纳医保,办理住院也都是先垫付的,好在还没过集中缴费期(2024年2月29日),在当天就缴纳了医保,可以享受全年医保报销待遇,但是参保之前花费的医疗费用无法直接报销,需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尽量在每年元旦(1月1日)前缴纳医保,这样才不会影响报销!类似案例不止于此,请您切不可遗忘缴费或抱有侥幸心理,以免疾病发生之时追悔莫及。托克托县医疗保障局在此温馨提醒您务必于2025年2月底前及时交纳医保费,切莫错过参保交费时间!
如您尚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请别犹豫,快速行动,马上缴费;如您的亲朋好友尚未参保缴费,请尽快动员提醒及时参保,以免错过缴费时间,导致承担更多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