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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6 18:38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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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纪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征集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1.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在医保基金协议管理、医保定点准入、医保待遇审核、医保费用结算、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违规干预相关事务,接受贿赂、回扣等。

2. 医保基金管理违规问题。违规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参保人员串通,通过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虚假报销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在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贪污、挪用、截留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3. 违反工作纪律和程序。在开展医保工作时,不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程序,如在医保审核、检查、执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导致工作失误或违规问题发生 ;在处理医保投诉举报时,未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存在偏袒、隐瞒事实等情况。

4.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对象及相关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5. 工作作风问题。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粗暴,在医保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情况,故意刁难群众,让群众办事“来回跑”,严重影响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注意事项

1. 如实反映问题。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线索,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提供详细信息。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及相关证据材料(如书面材料、照片、录音、视频等)。

3. 保护举报人权益。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 鼓励实名举报。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提供医疗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保障环境,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三、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员隐私。

电子邮箱:hsjdjck@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23楼2323室

举报电话:0471-312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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