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呼市专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关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2 10:25 来源:市医药采购中心
A+ A-

各生产、配送企业:

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药品配备及使用能力,方便群众在家门口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常用药品(包括中选和非中选药品),现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统一采购工作。为畅通采购环节,现需相关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建立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呼市专区(以下简称三明联盟呼市专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关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明联盟呼市专区账号申请

未在三明联盟呼市专区开通账号及配送权限的企业,参考附件1注册账号及申请专区权限。

二、三明联盟呼市专区配送关系建立

(一)三明联盟呼市专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见附件2,生产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应充分考虑配送覆盖范围广、配送能力强、企业信誉度好、医疗机构认可度高、服务好的配送企业负责配送,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或自主选择配送企业(两种情况均需在系统中提交配送关系申请),每个挂网产品可委托2家具有呼和浩特市配送资格的企业负责配送,并于2025年7月4日前完成配送关系建立。

(二)配送关系申请具体操作流程:登录账号→药品交易结算→目录管理→申请配送管理→核对清楚药品及生产企业信息→申请配送→填写配送区域为呼和浩特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下载委托配送函按模板要求填写完整并签章后上传,点击确认后等待市药采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配送。

附件:

1.三明采购联盟专区-配送企业准备工作

2.三明联盟呼市专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

呼和浩特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30日


打印:
分享:
展开收起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