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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市医保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6-04-02 14:35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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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6年3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市医保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么红霞传达了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哈顺朝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指出,专项巡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是聚焦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做出的重要安排,是市委加强对民生领域监督,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检验巡视巡察整改成效,检验医保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

巡察组强调,本次巡察将重点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医保基金管理各项决策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医保基金使用、诊疗行为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医疗器械采购销售、准入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

哈顺朝鲁代表市医保局党组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诚恳接受巡察监督。深刻认识医保基金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守纪律规矩,全力支持配合。以最实工作举措,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纪律执行到位、服务保障到位,全力保障专项巡察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以最严标准狠抓整改,诚恳认领问题,立行立改到位,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四是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成果运用。以此次专项巡察为新的起点,将整改工作与推动首府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聚焦医保基金监管、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异地就医结算、经办服务等重点领域,以“医保惠民”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张怡、张贵及巡察组有关人员,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医保局主要领导、调研员、副高级职称干部等列席会议。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1-3291560(受理时间为:4月1日至5月23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2584信箱;电子邮箱:ssjswybzxxc@163.com;巡察组接访地点:内蒙古乌澜酒店B座1215房间。同时,在市医保局一楼大厅设置联系信箱,并张贴了“码上巡”二维码。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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