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所需材料
1)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
备案所需材料:二代社会保障卡。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备案所需材料:①二代社保卡原件;②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备花名册;③异地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出具外派证明。
注:以上材料每年一月份由单位专管员统一提交。
(2)长期异地就医说明
住院:只要是异地所选城市联网的医院都能住院,入院时出示二代社保卡,出院时住院费用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入院结算时划卡如遇问题,拨打0471-5181348处理。
门诊:只要是异地所选城市定点的公立医院都可以就诊,先自费,于次年1-12月回来报销。报销所需材料、咨询费用等请拨打结算科电话:0471-518351。
注:1)药店不可以买药。2)办理后,3个月内不可转回,未转回前在呼和浩特市的医院不能直接划卡使用。
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开通和定点医药机构联网信息可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查询。 3.职工异地急症备案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外出期间发生急性病需就地进行治疗的,应在治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打电话(0471-5181348)备案,此备案只作登记,出院后凭病历材料等进行审核并办理正式备案手续,最终能否报销以审核病历材料结果为准。
4.异地急诊住院和转院直接结算失败和异地门诊报销程序
转外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①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发票原件)。②病情诊断书或出院通知书(由医生开具并加盖医院公章),死亡人员提供死亡证明或火葬证明复印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户口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其他关系证明),继承人二代医保卡复印件或中国银行卡和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开通银行结算功能)。
③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医院结账处打印)。④职工本人二代医保卡。(开通银行结算功能)⑤专员审批表盖章(外出突发急症登记表)及就诊医院登记证明。⑥住院完整病历。
门诊报销材料:
①门诊费用结算单据(发票原件)
②转院审批表或急诊备案表(原件或复印件),电脑里已有本次备案记录的不需提供
③病情诊断书或出院通知书(有医生开具并加盖医院章)
④职工本人二代医保卡复印件。(开通银行结算功能)
(1)备案所需材料
1)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
备案所需材料:二代社会保障卡。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备案所需材料:①二代社保卡原件;②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备花名册;③异地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出具外派证明。
注:以上材料每年一月份由单位专管员统一提交。
(2)长期异地就医说明
住院:只要是异地所选城市联网的医院都能住院,入院时出示二代社保卡,出院时住院费用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入院结算时划卡如遇问题,拨打0471-5181348处理。
门诊:只要是异地所选城市定点的公立医院都可以就诊,先自费,于次年1-12月回来报销。报销所需材料、咨询费用等请拨打结算科电话:0471-518351。
注:1)药店不可以买药。2)办理后,3个月内不可转回,未转回前在呼和浩特市的医院不能直接划卡使用。
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开通和定点医药机构联网信息可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查询。 3.职工异地急症备案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外出期间发生急性病需就地进行治疗的,应在治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打电话(0471-5181348)备案,此备案只作登记,出院后凭病历材料等进行审核并办理正式备案手续,最终能否报销以审核病历材料结果为准。
4.异地急诊住院和转院直接结算失败和异地门诊报销程序
转外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①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发票原件)。②病情诊断书或出院通知书(由医生开具并加盖医院公章),死亡人员提供死亡证明或火葬证明复印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户口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其他关系证明),继承人二代医保卡复印件或中国银行卡和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开通银行结算功能)。
③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医院结账处打印)。④职工本人二代医保卡。(开通银行结算功能)⑤专员审批表盖章(外出突发急症登记表)及就诊医院登记证明。⑥住院完整病历。
门诊报销材料:
①门诊费用结算单据(发票原件)
②转院审批表或急诊备案表(原件或复印件),电脑里已有本次备案记录的不需提供
③病情诊断书或出院通知书(有医生开具并加盖医院章)
④职工本人二代医保卡复印件。(开通银行结算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