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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6 15:11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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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额(病)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服务事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扩大保险覆盖面、长期护理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等经办工作。 

  (二)承担统筹区内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 

  (三)承担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内部风险控制工作。 

  (四)承担门诊特殊慢性病、异地就医的经办工作。 

  (五)承担各项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与支付,定期公布各项基(资)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医疗保障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政策的建议。 

  (六)承担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经办工作。 

  (七)指导各旗县区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八)组织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受理查询、咨询工作。 

  (九)承担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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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1-05-26 15:11 |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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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额(病)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服务事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扩大保险覆盖面、长期护理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等经办工作。 

  (二)承担统筹区内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 

  (三)承担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内部风险控制工作。 

  (四)承担门诊特殊慢性病、异地就医的经办工作。 

  (五)承担各项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与支付,定期公布各项基(资)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医疗保障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政策的建议。 

  (六)承担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经办工作。 

  (七)指导各旗县区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八)组织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受理查询、咨询工作。 

  (九)承担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