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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关于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1 17:13 来源:医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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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跨省异地就医先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现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备案人员分类及所需材料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严格按照《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规范备案材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审核,线下备案应即时办结,线上备案应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所需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或个人承诺书。

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所需材料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备案及补充材料渠道

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或补充备案材料。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内蒙古医保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备案,线下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其他所需材料在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办理。

三、异地备案有效期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6个月内不得取消;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四、告知承诺书和容缺受理要求

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需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补齐备案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齐备案材料的,视同为“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五、执行时间

以上备案政策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1月1日前已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过渡期内执行“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待遇政策,过渡期满后未能补齐备案材料的原备案失效,参保人员需按照新政策重新办理备案。

请广大参保人员根据政策要求,及时办理或更新备案信息,以确保您的异地就医权益不受影响,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拨打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热线。

附:

1.呼和浩特市异地就医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2.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个人承诺书


附件1:

呼和浩特市异地就医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经办机构名称

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地点

1

市医保中心

0471-5181348

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三楼南厅

2

新城区

0471-2387043

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呼和浩特东站前街与广场西路交叉路口水岸小镇F区3号楼1层)

3

回民区

0471-3972276

回民区海拉尔西街10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4

玉泉区

0471-3980170

玉泉区政务服务中心(水语青城旁)

5

赛罕区

0471-5184907

赛罕区南二环高级人民法院对面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

土默特左旗

0471-8165960(职工)
0471-8145895(居民)

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厦政务大厅二楼西厅

7

托克托县

0471-8513369(职工)
0471-8517866(居民)

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厅

8

和林格尔县

0471-7181136

和林县城关镇广通路东一街旧209国道水岸国际对面二楼西厅

9

清水河县

0471-3142244(职工)
0471-7912767(居民)

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路医保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10

武川县

0471-8814481(职工)
0471-8822455(居民)

武川县迎宾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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