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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和特药人员门诊诊察费待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3 17:30 来源:医保中心医疗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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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呼和浩特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和特药人员门诊诊察费待遇的通知》(呼医保办发〔2024〕69号)通知规定,从2024年12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和特药待遇的人员,可同时享受职工门诊诊察费报销待遇,不单独设置起付线,诊察费报销政策按照自治区和市级医疗保障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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