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6 17:36
来源:医药服务科
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医保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加强我市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 、自治区有关要求执行。一、各旗县区医保局、卫健委要加强对处方开具、流转、调剂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处方等违规行为。二、在12月底前,各旗县区医保局联合卫健委组织开展对门诊慢病和特殊病保障、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机制开方药品,以及其他金额高、费用大、欺诈骗保风险高的开方药品开展专门检查。三、各旗县区医保局、卫健委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患者合理合规就医购药,对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并依法依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医保局、卫健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