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内容
根据《市医保局、卫健委、民政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呼医保发〔2021〕12号)精神,经实地勘验,由“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和评估机构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确认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符合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签订协议标准,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0471-2386092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