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拟于2026年11月中旬对计划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听证会参加人员共7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医疗机构代表2名、“双通道”药店1名、群众代表2名。
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机构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双通道”药店代表及群众代表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职业等);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邀请参加。
(三)听证会机构代表、双通道”药店代表及群众代表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从听证事项所涉及的单位中推荐或邀请产生。
三、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者请于11月18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听证会代表报名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2386093 传真:0471-294925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奈伦国际B座2318室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