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开展情况予以公布:
本轮巡察共反馈四个方面62个问题,完成整改62个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保领域的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医保事业改革不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相关要求不到位。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仅停留在学习层面,未结合市医保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领会“第一议题”相关制度,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相关要求。二是完善《中共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会后及时编发党组会议纪要。三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民生领域等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整改进展: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第一议题”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学习。
2.修改完善《中共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及时编发会议纪要。
3.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不实不细。没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部署。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局属各事业单位增加“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职责。
整改进展: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
2.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各事业单位增加“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工作职责。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及时,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内容不全面,开展意识形态培训次数不多。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文件精神。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优化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整改进展: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
2.调整优化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按要求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3.邀请专业老师辅导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够严格。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规定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完善《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工作制度》,把好信息严审关,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整改进展:
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完善更新了《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3.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不够。
(5)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进需提速。发挥“三明联盟”全国采购平台呼和浩特专区效能。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监测,跟进集采进度,通过多种方式,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通过开通“三明联盟”呼和浩特专区,扩大集采范围和规模,提升集采金额占比。三是督促医疗机构制定提升集采占比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
1.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监测,跟进集采进度,通过多种方式,按季度通报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2.通过要求临床科室结合临床需求优先使用集采中选品种、处方点评等督查方式,督促医疗机构制定提升集采占比整改措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
(6)参保扩面工作有差距,常住人口参保率低。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健全基本医疗保险长效机制,形成各旗县区参保扩面工作具体措施。二是优化大学生参保机制,优化在校大学生参保工作,逐步提高学籍地参保率。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数据共享和比对。定期与相关部门开展常住人口信息比对,发挥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和社区网格员参与扩面宣传和动员的积极性,开展“点对点”参保排查、动员。
整改进展:
1.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 稳步推动精准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年度目标完成。
2.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各旗县区参保人数目标任务的通知》推送未参保比对数据,实现精准扩面。
3.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相关机制的通知》。
4.优化大学生参保机制。利用学校开学、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开始的关键时期,开展了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旗县区医保局送政策进校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调动参保积极性。
5.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高校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机构,便于大学生在学校享受医保待遇。在试点单位建立基层医保服务点。
6.优化参保经办方式,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暂停参保登记等业务拓展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蒙速办手机APP、内蒙古医保手机APP、个人网厅等途径网上办理,极大地提高医保业务办理便捷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7)在推动建立医养结合,促进医养产业发展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加大对机构上门护理的政策倾斜力度,由护理机构提供上门服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切实提升失能人员护理服务质量。二是吸引外省市有实力的连锁护理机构入驻我市,增加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供给。
整改进展:
1.为了进一步优化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提升护理服务质量,增加机构上门护理比例。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经办相关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织承办保险机构和护理机构座谈交流会,围绕护理服务方式、护理服务项目、护理服务价格、护理员薪酬、失能人员需求等方面进行交流。三是修订《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服务协议》,逐步提高机构上门护理的力度,提升失能人员护理服务质量。
2.先后与多家全国知名连锁护理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正式纳入我市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增加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供给。
整改结果:已完成
(8)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居民对医保政策不了解,基层服务站点经办人员对医保政策掌握不全面。
整改措施:一是运用多种新媒体平台进行政策宣传,以通俗、生动的方式传播医保政策,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续保的时间节点、缴费方式等,起到医保政策广泛宣传的效果。二是加强12393智能系统和队伍建设,及时更新政策及办理流程,加强智能知识库建设。
整改进展:
1.完善《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工作制度》,形成信息通报制度,按月对机关科室、局属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2.不断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3.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障宣传工作的方案》。
4.在医保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答以及热点问题解答,在各类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宣传,采用漫画形式,生动宣传医保政策。
5.进行网站改版,新增适老化、无障碍等功能。
整改结果:已完成
4.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缺乏有效整合。
(9)2019年医保局成立以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大额费用补助等各项制度相继出台,政策制度体系缺乏有效整合。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医保相关待遇政策,进行整合,拟调整《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政府令〔2011〕第1号),起草《呼和浩特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整改进度:
2024年我局全面梳理、整合我市职工相关医保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通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彻底。
(10)医疗服务反映技术劳务价值还不充分,手术类项目价格偏低,检验类、影像类项目价格偏高。
整改措施:一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次共823项。二是按照国家省级医疗服务改革试点要求,积极配合自治区医保局完成各项工作。
整改进展:
2024年8月20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操作细则》(试行),于8月28日至9月11日组织辖区内16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系统模拟报价。10月初组织专家对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及价格进行论证。同时配合其他盟市牵头组织开展中医针法类、护理类、超声类、中医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及成本核算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6.防范化解基金安全统筹谋划能力不足。
(11)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管理的通知》,建立准入、退出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一库”制进销存监管系统、电子处方流转应用,24小时视频监控等核验标准;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监管平台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监管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实现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应用、建立一库化进销存管理系统,实现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智慧监管。
整改进展: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完成进销存“一库化”系统、电子处方流转系统、药品及医用耗材追溯系统相关接口改造和上传采集应用。
2.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常态化监管工作平台实施方案》。
3.开展了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统筹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医药机构作出了追回医保基金和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处理,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4.开展了全市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盯事”“盯人”“盯码”“盯管理”,构建医保基金良性运行机制,实现全市医疗保障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医保基金治理效能,守牢守好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整改结果:已完成
(12)基金可持续运行存在隐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长缓慢,支出增长较快。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提高参保扩面,增加职工、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确保医保基金应收尽收。二是加强基金监管,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三是积极配合业务单位做好基金结余资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整改进展:
1.落实全民参保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参保扩面工作。
2.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推进规范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统筹管理工作实施推进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常抓不懈。
7.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够。
(13)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没有实现常抓常管。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机制,按规定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进展: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2.按要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14)2023年度,局机关科室确定的防控措施、岗位职责风险还需进一步细化。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局机关各科室在工作各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问题,制定具体防控和整改措施,填报《廉政风险点排查表》。二是对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到实处。
整改进度:
组织机关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自查并填报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已完成
8.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15)落实监督责任还需加强。重大会议参会率偏低。
整改措施:按时列席市医保局召开党组会议。
整改进度:已按巡察要求按时列席市医保局党组会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16)继续提升派驻纪检组主动监督功能。
整改措施:通过加强对市医保局机关纪委监督指导、联合督导督查等形式,加大日常监督频次和力度,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实起来。多种形式推动医疗保障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整改进展:采取以会代训、以工促学、以干代训的方式,提升机关纪委监督效能。
整改结果:已完成
(17)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针对各类问题,未及时向市医保局党组提出合理整改建议。
整改措施: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督促协助市医保局把解决巡察发现问题与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结合起来。
整改进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指出问题,通过“瘦身”“解绑”,破解“小马拉大车”问题,保证市医保局干部职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提升单位工作效能。
整改结果:已完成
9.医保基金监管存在风险隐患。
(18)行政执法工作有差距。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底撤并后,执法职能回归行政部门。目前,行政部门专业执法人员完成全市“两定机构”全覆盖检查存在困难。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培训提高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考评和业务能力。二是健全完善智能监控、场景化监控系统、药品(医用耗材)监管系统建设,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智能监控、举报奖励、信用管理、社会监督等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
整改进展:
1.组织局系统行政编制人员全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通过“以查促学,以学促改”活动,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2.印发《2024年协议稽核和智能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医保基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等文件,完成药品耗材“一库化”、“追溯码”和电子处方流转的接口改造工作。
3联合多部门联合印发了《2024年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1月底前完成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守好基金安全底线。
整改结果:已完成
(19)基金监管执法不规范。日常稽核无标准流程,行政监管与协议稽核衔接不畅。
整改措施:一是理顺行政执法和协议稽核的关系,厘清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的边界。二是明确执法人员分工,成立案件预审核小组,建立案卷管理制度。三是督促指导各旗县区医保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相关工作。四是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五是制发协议稽核和协议处理流程及文书样本,规范协议稽核和稽核流程。
整改进展:
1.7月召开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协议的监管主体和行政监管的主体,明确稽核管辖权限,市级部门强化对旗县区业务指导。
2.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案件与审核小组工作规则(试行)》。
3.印发《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行政处罚案卷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使用等工作。
4.印发《进一步加强贯彻执行〈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法制化进程。
5.印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稽核流程和稽核文书样表》,供各级经办机构参照使用,进一步统一协议稽核的流程和文书,大力提升协议稽核规范化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
(20)智能化基金监管手段有短板。全市“两定机构”药品耗材进销存系统与医保结算系统分开运行,存在两个系统销售时间和实物不一致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一库”制进销存监管系统、电子处方流转应用,24小时视频监控,药品溯源码追溯系统;二是制定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监管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实现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应用、建立一库化进销存管理系统,实现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智慧监管。
整改进展: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完成进销存“一库化”系统、电子处方流转系统、药品及医用耗材追溯系统相关接口改造和上传采集应用,绝大部分医药机构已按要求完成改造,个别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的医药机构已作出中止医保协议处理,待整改合格后验收准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21)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运行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专家库的建设、运转、专家聘任、补充及退出开展动态管理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对《关于加强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医用耗材)专家库建设的意见》(呼医保办发〔2021〕64号)进行修订完善,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织论证。二是对专家库进行整体动态调整,由医疗机构重新按要求上报相关专家组成新一届专家库。
整改进展:
1.已对《关于加强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医用耗材)专家库建设的意见》进行修订完善,明确了专家抽取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论证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医用耗材)专家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呼医保办发〔2024〕61号),明确专家论证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动态调整。
3.印发《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呼医保办发[2023]9号)。
整改结果:已完成
(22)欺诈骗保行为依然存在。下沉走访多家药店,发现存在串换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用他人医保卡统筹等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门诊统筹医药机构和虚假就医、挂床住院的医疗机构等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对国家局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逐一核查,按照违法违规性质分别按照协议和行政手段进行处理。三是常态化监管机制。将刚性违规问题纳入智能监控规则管理,动态调整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内容,形成经办日常审核与现场稽核、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的常态化监管体系。
整改进展:
全覆盖全市医药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医保协议处理违规问题的医药机构2866家,在医保局官网公开曝光80例违规案例。
整改结果:已完成
(23)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细化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长效机制。二是做好基金监管和协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协议约定,对违规的医药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追回违规基金、中止协议和解除协议,涉及欺诈骗保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三是做好部门协同配合,与多部门协同配合,做好行纪、行刑衔接工作。
整改进展:
1.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7月3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完成进销存“一库化”系统、电子处方流转系统、药品及医用耗材追溯系统相关接口改造和上传采集应用,不达标的中止门诊统筹协议。
2.组织召开全市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通过聚焦“盯事”“盯人” “盯码”“盯管理”等措施,构建医保基金良性运行机制,实现全市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医保基金治理效能,守牢守好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3.各部门协同配合,做好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强化“一案多查,联合惩处”的工作机制,发挥部门综合监管能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24)追回违规费用执行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监管部门与财务部门业务对接的流程和规范,完善对未上缴费用的医药机构由医保中心进行扣缴的配套制度,实现监管数据和财务数据联通一致。二是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认真梳理已处理未上缴台账,进行催缴,做到应缴尽收。
整改进展:
9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医保办发〔2024〕62号),该《通知》明确了监管部门与财务部门业务对接的流程和规范,实现监管数据和财务数据账实相符。
整改结果:已完成
10.内控机制有待健全。
(25)职责权限边界不清。局系统个别科室的职能职责边界不清。
整改措施:一是厘清各科室之间的关系,明确业务科室的对接关系。二是进一步梳理、细化科室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举一反三,完善内控制度,解决个别科室业务交叉、工作内容重叠。三是制定局属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职责清单。
整改进展:
1.印发《关于明确机关各业务科室与市医保中心各业务科室联系对接关系的通知》厘清关系。
2.局属各科室重新梳理并完善科室及人员岗位职责;修订完善中心内控管理制度汇编。
3.梳理局属各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局机关、医保中心和药采中心科室及岗位职责清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6)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加强预决算管理,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格落实报销程序。二是加强“三重一大”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大额资金使用会前酝酿、集体决策、落实会议决议等流程。
整改进度:
1.修订完善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新增了《会计工作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完善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现已全面遵照执行。
2.重新修订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资金部分额度,严格落实大额资金使用流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
11.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方面监管不到位。
(27)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制定完善招投标政府采购制度。三是对指出问题进行核实,同时举一反三,从严执行询价制度,杜绝此类问题。
整改进展:
1.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局机关、医保中心、原执法支队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
2.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额度适用范围及采购方式。
整改结果:已完成
(28)预算支出把控不严。部分支出使用时支付科目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科学编制预算、精打细算,加强管理,坚决杜绝浪费资金。二是提升财务人员审核把关能力,严格规范资金用途。三是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现精细化管理。四是提升工作人员办会能力和提高办会质量,严格落实会议、培训相关制度。
整改进展:
1.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要求。
2.通过加强人员学习,提高单位预算管理,提高把关能力,严格规范资金用途,严控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防止经费科目使用错误。
3.印发了《内部会议制度(试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29)往来款清算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强化制度约束,防范化解财务风险。
整改进展: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相关规定,规范了经费支出报销审批流程。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整改结果:已完成
(30)报销凭证不完整。跨月补支凭证要素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完善报销流程,做到制度上墙。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杜绝此类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坚决落实各项报销要素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整改进展:
1.完善修订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明确了报销流程,制作流程图并悬挂上墙。
2.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3.严格执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坚决落实各项财务报销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31)公务卡结算把关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落实内控中关于公务卡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培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公务卡结算意识。
整改进展:
1.完善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中公务卡管理部分,严格落实制度中关于公务卡管理的相关规定。
2.利用支部学习,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公务卡管理相关办法。
3.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目录,对公务经费开支强制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
(3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和规范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对固定资产定期盘点。二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单位固定资产立刻进行清查盘点。三是依据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账务处理。
整改进展:
1.下发《关于市医保中心成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资产报废处置流程。
2.依据相关部门规定对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12.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
(33)2022年和2023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
整改措施:一是科学做好项目筹划,落实项目预算,及时拨付款项。二是积极对接市级财政部门,争取支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三是举一反三,加强整体统筹谋划,把握好资金使用安排及进度时间节点。
整改进展: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是由国家医保局下达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信息网络建设、政策宣传、人才培训等方面,资金使用期限为两年,当年下达的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两年未使用完的由本级财政统筹使用,目前已达到自治区要求的预算执行率。
整改结果:已完成
13.12393医保服务热线为民服务能力需提升。
(34)市医保局12393医保咨询热线话务员医保政策掌握不全面、解释不清、派单不精准,对服务质量缺乏跟踪问效。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对话务人员考核标准,二是完善培训制度和实践培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经验水平的话务人员提供差异化培训,通过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方式,帮助话务人员提升沟通表达能力。三是完善派单流程,提高准确性,进行系统的流程解答培训,提高话务人员理解市民问题能力。四是定期组织话务人员交流会,分享工作经验和成功案例,促进团队整体能力的提升。
整改进展:
1.已制定相关制度文件,考核内容包括接通率、接听量、工单受理质量等,按照文件的规定进行考核。
2.按照培训制度规定进行培训,现已进行多次人员业务、系统流程、能力提升、学习交流会等相应培训会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14.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
(35)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杜绝超标准发放福利行为。二是做好项目安排,制定工会全年支出计划并严格执行。
整改进展:
严格执行《内蒙古白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从根本上保障工会经费的正规使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36)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二是做实做细参保长效机制内容,制定各旗县区参保扩面工作具体措施。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业务能力。
整改进展:
1.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相关机制的通知》,增强工作指导性和操作性。
2.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 稳步推动精准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相关机制的通知》推进精准扩面。
3.开展党务干部培训。
整改结果:已完成
15.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督导力度。
(37)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不及时。商保公司与定点医药机构垫拨付保险费等工作沟通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居民大病保险近三年基金运行情况,制定居民大病筹资标准方案。二是做好居民大病保险招标工作,提升商保公司理赔责任意识,压实商保公司理赔责任。
整改进展:
1.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完成城乡居民大病提高筹资标准的测算。
2.监督商保公司按时足量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大病结算垫付费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38)部分商保公司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支付标准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意外伤害保险费支付标准。二是梳理确认商保公司拒付医院和旗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垫付的医疗费情况。三是成立工作专班,督导商保公司工作落实。
整改进展:
1.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督导商保公司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和旗县区医保垫付的费用。
2.梳理商保公司已完成支付患者和医院及旗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垫付的医疗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16.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跟踪问效不够。
(39)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跟踪问效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市县两级卫健、医保部门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落实签约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优化市公共卫生服务平台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块,通过增加字段实现一人一档,避免重复签约。三是进一步比对、筛查卫健、医保部门数据。四是落实执行好《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拨付及使用的通知》规定,进一步规范签约服务费的使用。五是会同卫健部门进一步做细做实家签。
整改进展: 1.卫健委召开市县两级卫健、医保部门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了家庭医生签约信息管理系统。
2.完善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电子健康档案。
3.会同卫建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以及签约服务包内容。
4.市卫健委联合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17.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建设有差距。
(40)基层医保服务站点专职经办人员与硬件服务设施配备情况有待提高,经办人员流动性大。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建立三级常态化培训机制。二是建立三级业务指导群,及时沟通指导。三是业务提升经费使用向基层倾斜。
整改进展:
1.组织开展了呼和浩特市基层医保服务站(村卫生室)业务培训会。
2.建立基层医保服务站点相关业务指导工作群。
3.进一步优化基层医保服务站点设置和服务事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18.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进度缓慢。
(41)我市服务人口8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数量未达标,覆盖率偏低。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旗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就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进行工作宣传和部署,全力推动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工作。二是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整改进展:
1.召开了全市医保系统关于村卫生室医保定点纳入工作现场会。
2.已实现服务人口大于800人村卫生室纳入医保总数比例达到90%以上,武川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服务人口800人以上符合条件的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已经达到100%。
整改结果:已完成
19.落实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
(42)“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三是加强对二级部门的督导工作。
整改进展:
制定并印发了内部会议制度并要求各部门在后续相关工作中严格执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43)会议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支委(扩大)会议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相关会议制度规定,规范议事规则和流程,切实做好个别酝酿、形成会议决定。
整改进展:
严格执行会议相关制度规定,遵循议事规则和流程,发扬民主集中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
20.“三务公开”不全面。
(44)市医保局无政务公开信息台账,未在公共区域公开“三务公开”目录。
整改措施:制定《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形成年度《呼和浩特市医保局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和公开信息台账。
整改进展:
1.设置“三务”公开栏,印发《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呼和浩特市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单位)预算公开报告》等内容,适时全面按要求公开党建、政务、财务工作。
2.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形成年度《呼和浩特市医保局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和公开信息台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2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需提升。
(45)党组班子成员配备不完整,党组议事决策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组班子成员理论水平。
整改进展:
1.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措施。
2.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22.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
(46)《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党组会议纪要不全。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及时编发会议纪要。
整改进展: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修改完善《中共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党组会议工作,及时编发会议纪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3.党组对党建工作关注不够。
(47)年初机关工委对市医保局下发党建工作督导提醒函,对存在问题整改研究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及时对党建工作反馈意见和支部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进展: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属各党支部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对党建工作和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24.党支部建设有待加强。
(4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内容简单,个别会议没有签到表。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要素,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做好会议签到。二是细化“三会一课”年度考核内容,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整改进展:
1.对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对年度考核指标评价细则中“三会一课”内容进行细化。
2.研究会议制度,明确会议制度运行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49)党支部部分党员未经常参加支部学习活动。组织生活请销假制度需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请销假和会后补学制度,确保党员主动参加支部学习。二是定期梳理党员参加支部学习情况,形成参会记录表,及时向本人反馈,保证参会人员和质量。
整改进展:
1.制定《医疗保障局党员学习教育补课制度》。
2.综合办、机关支部统筹机关全体党员学习时间,做到应学尽学。
整改结果:已完成
(50)组织设置不合理。机关党支部现有党员未按照职责职能划分党小组。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支部所属党员。二是划分党小组。根据支部党员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支部的党小组结构,完善党小组的职责和组织机构,健全党小组的管理制度。
整改进展:机关支部已按照党员职责职能划分党小组。
整改结果:已完成
25.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51)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剖析不到位,个别支部存在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全面,党员撰写组织生活会材料不认真。
整改措施:一是对涉及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开展自查自纠。三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精神,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整改进展:
1.对涉及支部书记和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党员作出书面检查。
2.局属各支部对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开展自查自纠。
3.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确保会议成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26.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
(52)任用党外干部征求意见不到位。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属民主党派的沟通协调,规范党外干部选任程序。
整改进展:组织局系统全体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规定,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党外干部调整过程中,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
整改结果:已完成
(53)基础性工作不扎实。个别干部个人资料填写不规范。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熟悉掌握干部选任工作程序,扎实认真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基础性工作。
整改进展:组织组织人事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54)任职文件不严谨。任职文件要素撰写不准确。
整改措施:组织学习《呼和浩特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干部选任工作。
整改进展:组织全体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干部调整过程中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扎实开展干部选任基础性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55)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组织学习选人用人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与市直机关党工委的沟通协调。
整改进展:组织全体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呼和浩特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调整党内干部时,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协调,严格规范党内干部选任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27.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56)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对现有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利用现有空编,通过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考方式录用年轻干部,合理规划干部年龄结构。
整改进展:
在后期干部调整中,注重年轻干部选拔使用,通过公开招考、人才引进、接收军转干部等方式增加年轻干部数量,逐步调整干部队伍结构。
整改结果:已完成
(57)后备力量储备不足,存在断档隐患。
整改措施:采取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考方式录用年轻干部,逐步提高年轻干部储备量。
整改进展:通过公开招考、人才引进、接收军转干部等方式增加年轻干部数量,逐步提高年轻干部储备量。
整改结果:已完成
(58)专业人才短缺。专业学历的干部占比较低,与全市医疗系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匹配。
整改措施: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和人才引进方式招录人员,重点向医学、药学等专业倾斜;聘请专家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素质;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锻炼干部综合能力。
整改进展:通过公开招考、人才引进、接收军转干部等方式增加专业干部数量,逐步提高专业干部占比;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对科级干部进行轮岗,多措并举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素质。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未完全落地。
28.2020年巡察、审计部分遗留问题整改工作未全面落地。
(59)医保基金征缴机制运行不畅。需加强常态化对账机制落实。
整改措施:建立多部门常态化对账机制并严格落实。
整改进展:
1.市财政部门已牵头制订了多部门三方对账办法,对账办法中规定了各部门对账职责以及差异的处理。
2.多次与各相关部门核对往年征缴数据,市财政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召开对账会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60)“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不彻底。
整改措施:2022年度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医保待遇支付由“业财一体化系统”根据业务系统推送的结算数据进行支付,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整改进展:
新医保系统上线后在系统内置了技术控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61)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管理。
整改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管理,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内容。
整改进展: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内容,为各支部购买《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确保支部工作扎实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62)2020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旗县区管理,抗风险能力不足。目前风险集中在个别旗县基金上划不及时层面。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参保扩面工作,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收入。二是科学合理编制基金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控制。
整改进展:
1.截至目前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收统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印发《关于督促各旗县区医疗保险缴费及时上划的通知》督促各旗县及时上划缴费收入。
3.制定了《基金财务经办业务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基金运行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471-2386092
邮政编码:010050
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
中共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