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规范化管理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加强规范定点药店准入管理,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自治区医保局相关要求,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健全完善申请、评估、协商谈判、签订协议等流程,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会议强调,要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行为,统筹开展日常监管、协议检查、行政执法,督促定点药店、参保人员严守“十严禁、五不可”底线。要加快推进开发药店价格监测平台,统一全市“进销存”系统,推进“一库化”管理,实时监测药店“进销存”上报数据。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场景监控应用,把智能监控系统的应用作为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始终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会议要求,全面提升医保自身服务能力水平,助力药店高质量发展。要加快电子处方流转接口改造进度,覆盖具备条件的各定点机构。要探索建立诚信药店评价体系,通过网络、媒体公布诚信药店名单,将诚信药店纳入考核加分项,引导药店合理定价。同时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参保人合理购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