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留言:
因单位原因没有交过医疗,现在需要单位补缴4年医疗,还可不可以补缴?
留言时间:
2024年4月25日
回复内容:
留言人您好,您所咨询的“医保补缴”问题收悉,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与留言人联系,留言人未接电话,已经查询该留言人未在呼市参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从没给留言人做过增员及核定。按文件规定,单位按月自主申报核定按月缴费,未核定造成断档的,只有退役军人及配偶在退役期间可以补缴。留言人此种情况单位无法补缴,建议走法律途径要求经济补偿。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24年4月26日
回复单位: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