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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网点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1 10:36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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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8月10日正式启动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渠道

  1、申请人可向下表中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点击查看大图)

  2、通过“青城长护险手机APP”在线申请。

  二、申请条件

  参加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满 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中度、重度失能人员。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失能评估的参保人员填写《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三)失能状态的证明材料,包括病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四)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

  (五)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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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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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网点信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1 10:36 |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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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8月10日正式启动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渠道

  1、申请人可向下表中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点击查看大图)

  2、通过“青城长护险手机APP”在线申请。

  二、申请条件

  参加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满 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中度、重度失能人员。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失能评估的参保人员填写《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三)失能状态的证明材料,包括病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四)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

  (五)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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