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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呼和浩特市本级医保大厅线下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6 09:39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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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恢复线下业务后,由于办事人员众多,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陆续出现发热等症状居家隔离,导致大厅工作人员不足。为切实保障广大参保群众健康安全,市医疗保障局决定暂停市本级窗口线下服务,采取线上服务的方式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时间

自2022年12月26日起暂停市本级医保政务服务大厅线下服务,具体恢复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线上服务方式

(一)窗口线下服务暂停期间,参保单位和人员可以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和“内蒙古医保”“蒙速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内蒙古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进行“网办”事项的查询、申报和办理(详见附件)。

(二)窗口线下服务暂停期间,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将通过工作群在线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和部分业务办理,确保参保人员不因暂停线下服务影响参保缴费及医保待遇享受。进群具体方式如下:

关注“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政民互动”——点击弹出菜单最下方的“线上解答扫码进群”——按照办理事项类别扫描弹出的二维码进群(因群容量有限,请办事人员办完事项后主动退群,方便其他人员进群,每日工作人员将在晚间清空群聊中的办事人员,第二天有需要咨询的人员请重新进群。)

各项业务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单位参保核定缴费业务“网上申报”事项可以正常办理,参保单位可以正常网上申报人员增减、核定和生成缴费通知单业务。线下业务和其他审核事项在窗口恢复办公后及时办理。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

1.患有恶性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如需调整定点医药机构的,可凭有效身份凭证在变更后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法直接结算的,由定点医药机构先行挂账,恢复大厅线下业务后,再进行结算。

2.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一次性购买3个月药量。

(三)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申报事项暂停收件,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参加呼和浩特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报销和企业在职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生育津贴的申领,采取由职工本人或参保单位专管员通过内蒙古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报的方式办理。具体申报方式请在“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搜索“关于做好呼和浩特市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及生育津贴申报事项网上办理的通知”进行查看。

(四)医疗救助各项业务暂时无法办理,因涉及个人身份认定影响结算的,先由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线下业务恢复后,到窗口办理。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5日


附件:呼和浩特市本级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渠道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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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呼和浩特市本级医保大厅线下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6 09:39 |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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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恢复线下业务后,由于办事人员众多,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陆续出现发热等症状居家隔离,导致大厅工作人员不足。为切实保障广大参保群众健康安全,市医疗保障局决定暂停市本级窗口线下服务,采取线上服务的方式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时间

自2022年12月26日起暂停市本级医保政务服务大厅线下服务,具体恢复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线上服务方式

(一)窗口线下服务暂停期间,参保单位和人员可以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和“内蒙古医保”“蒙速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内蒙古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进行“网办”事项的查询、申报和办理(详见附件)。

(二)窗口线下服务暂停期间,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将通过工作群在线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和部分业务办理,确保参保人员不因暂停线下服务影响参保缴费及医保待遇享受。进群具体方式如下:

关注“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政民互动”——点击弹出菜单最下方的“线上解答扫码进群”——按照办理事项类别扫描弹出的二维码进群(因群容量有限,请办事人员办完事项后主动退群,方便其他人员进群,每日工作人员将在晚间清空群聊中的办事人员,第二天有需要咨询的人员请重新进群。)

各项业务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单位参保核定缴费业务“网上申报”事项可以正常办理,参保单位可以正常网上申报人员增减、核定和生成缴费通知单业务。线下业务和其他审核事项在窗口恢复办公后及时办理。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

1.患有恶性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如需调整定点医药机构的,可凭有效身份凭证在变更后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法直接结算的,由定点医药机构先行挂账,恢复大厅线下业务后,再进行结算。

2.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一次性购买3个月药量。

(三)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申报事项暂停收件,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参加呼和浩特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报销和企业在职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生育津贴的申领,采取由职工本人或参保单位专管员通过内蒙古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报的方式办理。具体申报方式请在“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搜索“关于做好呼和浩特市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及生育津贴申报事项网上办理的通知”进行查看。

(四)医疗救助各项业务暂时无法办理,因涉及个人身份认定影响结算的,先由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线下业务恢复后,到窗口办理。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5日


附件:呼和浩特市本级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