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程序和行为,充分发挥评估专家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水平和基金监督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发〔2023〕29号)、《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呼医保发〔2021〕19号)规定,我市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专家进行动态调整,经个人自愿放弃、资格审核,重新筛选出符合失能评估条件的专家65人,拟聘为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月5日
联系电话:0471-2386143
附件: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专家库名单
附件
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程序和行为,充分发挥评估专家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水平和基金监督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发〔2023〕29号)、《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呼医保发〔2021〕19号)规定,我市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专家进行动态调整,经个人自愿放弃、资格审核,重新筛选出符合失能评估条件的专家65人,拟聘为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月5日
联系电话:0471-2386143
附件: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专家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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