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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保惠民大事记
发布时间:2023-01-20 10:33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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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医保惠民大事记

2022年,全体医保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局党组确立的“讲政治、强业务、上水平、守规矩”十二字强局方针和“保基金安全运行、保医改高质量发展”双线并进发展思路,共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宗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过硬作风推动了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助推医保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呼市医保工作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2022年!

事件1:“讲政治、顾大局”,全面发挥医保对疫情防控支撑作用

坚决落实“两个确保”。10月6日,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3700万元,减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临时扩大医保用药目录。将符合诊疗方案的近百种新冠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散寒化湿等。

及时支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2022年,累计支付新冠疫苗接种注射811.8万人次,支付费用金额4058.8万元。

调整核酸检测价格。2022年先后三次调整检测价格,目前,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项目价格调整至每人次13元;多人混检项目价格调整至每人次2.5元。

开通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减轻患者到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带来的不便,缓解医疗机构就诊压力。率先在全国开通120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结算业务。四季度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342万元。

开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将符合条件的85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服务站、卫生室开通了医保结算,192家开通了门诊统筹报销,方便群众就近买药报销。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支出79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支出1660万元。

全面落实阶段性缓缴政策。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助力企业纾困稳岗,8-10月,为3962家中小微企业缓缴医保费用7372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事件2:“强业务、增福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更健全,保障范围更全面,待遇稳步提升。医保政策好上加好,老百姓更有“医靠”。提高门诊统筹、慢特病、大病等多项医保政策待遇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综合待遇保障水平走在全区甚至全国前列。群众医疗负担大幅减轻,医保惠民有力度,更有温度。

强化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

1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调整为17万,住院起付标准最高降幅33%,报销比例提高3%。

3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将一些患者医疗费用较高、负担较重、需长期治疗的14个病种纳入门诊慢特病,取消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血友病等病种报销比例从65%提高到80%以上。

5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报销统一调整为2400元,取消按季度报销封顶线,按照年度限额报销。

6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10月1日起,改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实施个人账户门诊共济,提高门诊统筹限额和报销比例,在职职工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5000元;退休人员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600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12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职工门诊慢特病起付线从1000元降到300元,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并入医疗保险年度支付累计,合并计算。

增强大病减负功能

8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居民个人负担费用达到14000元进入大病保险支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政策,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城乡居民大病报销封顶线。

9月印发《呼和浩特市职工大额费用补助实施办法》,职工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达到7000元后进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门诊慢特病、门诊特殊用药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后,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达到3000元后进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

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12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新增两类救助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特困人员、孤儿按照100%比例救助,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70%比例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照不低于65%的比例给予救助。

事件3:“上水平、树标杆”,“青城长护”模式日趋完善

我市长护险国家试点建设试点经验成效显著。2022年,我市长护险试点建设工作获得国家医疗保障局书面表扬。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服务

印发《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依据失能人员对辅助器具的生活生理需要,通过提供辅助器具服务改善失能人员护理质量,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帮助失能人员提升生活水平。试运行期间按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最高500元(每年6000元),中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最高400元(每年4800元)。租(售)类费用月度限额由长护险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支付,分担比例8:2,超出限额的费用由个人支付。

试点建设经验“显成效”

一是我市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中度和重度失能人员全部纳入保障。二是完成国家评估标准的切换和信息系统调整工作,更加方便工作开展。三是带动了养老产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性就医压力。

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受理失能人员申请8805人次,完成评估7201人次,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6270人,共支付待遇3296.37万元。

事件4:“守规矩、勇担当”,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基金监管。利用第三方机构的专业特长和人员力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商保公司承担我市“两定机构”全覆盖检查工作,提高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效率。

建立基金监管专家库。聘请102名区内外医保、医药、财务、法律、审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医保专家库,加强监管力量。

实施管办分开改革。厘清行政监管和协议监管边界,印发《进一步规范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流程和违规违约处理流程》,理顺执法支队和各级经办机构的监管业务关系,形成违法违规违约监管合力。

加强智能审核。从9月开始利用大数据,对医院违反医保刚性规则的全量数据进行审核,扣减不合理费用6.91万元。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2022年底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864家,查处2000家,其中暂停定点药店医保结算协议4家,查处违规金额1548.45万元,典型案件曝光率达100%。唯一一家盟市代表自治区办理国家级投诉举报案件,赴异地办理投诉举报案件2起。与我市公安部门共同侦破团伙骗取医保统筹基金重大案件,成为自治区首例医保、公安行刑衔接破获的医保基金欺诈骗保案件,抓获、批捕团伙犯罪3人。

事件5:“抓改革,促发展”,推动医保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开启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效益,推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从2022-2024年我市实施DIP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7月全面启动实际付费,3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纳入DIP付费改革范围,明确了“总额控制、病种赋值、月预结算、年度清算”的结算规则,确定了2022年度DIP预算总额,累计向医院预结算医保基金11.3亿元。

纵深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药品集采品种不断扩大。组织全市公立医院参加国家组织集采药品7批294个品种。5月组织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组织第六批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幅为50.87%,最大降幅为74.50%。11月组织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组织第七批药品集中带量,平均降幅48%,涉及31个治疗类别,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群众受益面广。

耗材集采降幅显著。4月,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市落地实施。中选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9月,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结果公布,根据颈椎、胸腰椎手术需要,覆盖颈椎固定融合术、胸腰椎固定融合术等5种骨科脊柱类耗材、14个产品系统类别,平均降幅84%。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4月,配合人工关节集采,提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对“全膝人工关节置换术”等1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7月,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整合完善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临床诊断、辅助诊断或治疗效果评价提供支持。12月,对心理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整合调整为心理治疗个体和团体。

事件6:“简流程,惠民生”,率先在全区实现跨省门诊就医直接结算

在全区率先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受到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来函表扬。2022年门诊跨省异地就医划卡结算89367人次,享受门诊统筹待遇49595人次,支出统筹基金688.34万元,门诊统筹直接结算人次占全部跨省门诊划卡人次的55.5%,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参保患者报销不跑腿”的目标。

事件7:“优服务,解民忧”,“12393”三个实现提升医保诉求解决能力

实现“12345”与“12393”医保热线互联互转。以解决诉求问题和群众满意为目标,进一步畅通与群众互动渠道,联合呼和浩特市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积极探索“12345+”发展模式,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2393”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的实时联动,开启“互联互通、转接通话”服务模式,让医疗保障服务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办理的转变,让参保群众享受更优质、更便捷、更精准的服务体验。

实现自治区、呼市两级医保诉求办理共建共享。12393智能医保客服中心整合自治区与呼市两级医保诉求办理,实现两级医保诉求办理共建共享,将群众诉求“分得准、答得好、办得实”,实现区、市“同部署、同调度、同考核”,实现了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解答咨询和办理服务,提升了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实现各途径信访件统一归总。依托12393智能客服系统,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人民网留言、三级医疗保障局局长信箱留言、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留言、书记信箱留言、市长信箱留言、市信访局转办、微信答疑平台等各途径信访件统一归总,按办理时效、类型科学分类、派发,进行精准答复,再由12393工作专班按月考核总评,形成了“总分总”闭环解决信访诉求的办理方式,提升了信访办结效率,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2023年,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砥砺奋进勇担当 ,勇毅前行谱新篇 ,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保驾护航,助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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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保惠民大事记
发布日期:2023-01-20 10:33 |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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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医保惠民大事记

2022年,全体医保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局党组确立的“讲政治、强业务、上水平、守规矩”十二字强局方针和“保基金安全运行、保医改高质量发展”双线并进发展思路,共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宗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过硬作风推动了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助推医保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呼市医保工作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2022年!

事件1:“讲政治、顾大局”,全面发挥医保对疫情防控支撑作用

坚决落实“两个确保”。10月6日,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3700万元,减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临时扩大医保用药目录。将符合诊疗方案的近百种新冠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散寒化湿等。

及时支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2022年,累计支付新冠疫苗接种注射811.8万人次,支付费用金额4058.8万元。

调整核酸检测价格。2022年先后三次调整检测价格,目前,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项目价格调整至每人次13元;多人混检项目价格调整至每人次2.5元。

开通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减轻患者到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带来的不便,缓解医疗机构就诊压力。率先在全国开通120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结算业务。四季度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342万元。

开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将符合条件的85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服务站、卫生室开通了医保结算,192家开通了门诊统筹报销,方便群众就近买药报销。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支出79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支出1660万元。

全面落实阶段性缓缴政策。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助力企业纾困稳岗,8-10月,为3962家中小微企业缓缴医保费用7372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事件2:“强业务、增福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更健全,保障范围更全面,待遇稳步提升。医保政策好上加好,老百姓更有“医靠”。提高门诊统筹、慢特病、大病等多项医保政策待遇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综合待遇保障水平走在全区甚至全国前列。群众医疗负担大幅减轻,医保惠民有力度,更有温度。

强化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

1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调整为17万,住院起付标准最高降幅33%,报销比例提高3%。

3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将一些患者医疗费用较高、负担较重、需长期治疗的14个病种纳入门诊慢特病,取消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血友病等病种报销比例从65%提高到80%以上。

5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报销统一调整为2400元,取消按季度报销封顶线,按照年度限额报销。

6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10月1日起,改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实施个人账户门诊共济,提高门诊统筹限额和报销比例,在职职工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5000元;退休人员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600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12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职工门诊慢特病起付线从1000元降到300元,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并入医疗保险年度支付累计,合并计算。

增强大病减负功能

8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居民个人负担费用达到14000元进入大病保险支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政策,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城乡居民大病报销封顶线。

9月印发《呼和浩特市职工大额费用补助实施办法》,职工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达到7000元后进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门诊慢特病、门诊特殊用药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后,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达到3000元后进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

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12月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新增两类救助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特困人员、孤儿按照100%比例救助,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70%比例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照不低于65%的比例给予救助。

事件3:“上水平、树标杆”,“青城长护”模式日趋完善

我市长护险国家试点建设试点经验成效显著。2022年,我市长护险试点建设工作获得国家医疗保障局书面表扬。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服务

印发《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依据失能人员对辅助器具的生活生理需要,通过提供辅助器具服务改善失能人员护理质量,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帮助失能人员提升生活水平。试运行期间按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最高500元(每年6000元),中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最高400元(每年4800元)。租(售)类费用月度限额由长护险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支付,分担比例8:2,超出限额的费用由个人支付。

试点建设经验“显成效”

一是我市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中度和重度失能人员全部纳入保障。二是完成国家评估标准的切换和信息系统调整工作,更加方便工作开展。三是带动了养老产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性就医压力。

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受理失能人员申请8805人次,完成评估7201人次,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6270人,共支付待遇3296.37万元。

事件4:“守规矩、勇担当”,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基金监管。利用第三方机构的专业特长和人员力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商保公司承担我市“两定机构”全覆盖检查工作,提高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效率。

建立基金监管专家库。聘请102名区内外医保、医药、财务、法律、审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医保专家库,加强监管力量。

实施管办分开改革。厘清行政监管和协议监管边界,印发《进一步规范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流程和违规违约处理流程》,理顺执法支队和各级经办机构的监管业务关系,形成违法违规违约监管合力。

加强智能审核。从9月开始利用大数据,对医院违反医保刚性规则的全量数据进行审核,扣减不合理费用6.91万元。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2022年底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864家,查处2000家,其中暂停定点药店医保结算协议4家,查处违规金额1548.45万元,典型案件曝光率达100%。唯一一家盟市代表自治区办理国家级投诉举报案件,赴异地办理投诉举报案件2起。与我市公安部门共同侦破团伙骗取医保统筹基金重大案件,成为自治区首例医保、公安行刑衔接破获的医保基金欺诈骗保案件,抓获、批捕团伙犯罪3人。

事件5:“抓改革,促发展”,推动医保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开启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效益,推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从2022-2024年我市实施DIP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7月全面启动实际付费,3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纳入DIP付费改革范围,明确了“总额控制、病种赋值、月预结算、年度清算”的结算规则,确定了2022年度DIP预算总额,累计向医院预结算医保基金11.3亿元。

纵深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药品集采品种不断扩大。组织全市公立医院参加国家组织集采药品7批294个品种。5月组织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组织第六批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幅为50.87%,最大降幅为74.50%。11月组织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组织第七批药品集中带量,平均降幅48%,涉及31个治疗类别,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群众受益面广。

耗材集采降幅显著。4月,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市落地实施。中选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9月,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结果公布,根据颈椎、胸腰椎手术需要,覆盖颈椎固定融合术、胸腰椎固定融合术等5种骨科脊柱类耗材、14个产品系统类别,平均降幅84%。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4月,配合人工关节集采,提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对“全膝人工关节置换术”等1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7月,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整合完善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临床诊断、辅助诊断或治疗效果评价提供支持。12月,对心理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整合调整为心理治疗个体和团体。

事件6:“简流程,惠民生”,率先在全区实现跨省门诊就医直接结算

在全区率先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受到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来函表扬。2022年门诊跨省异地就医划卡结算89367人次,享受门诊统筹待遇49595人次,支出统筹基金688.34万元,门诊统筹直接结算人次占全部跨省门诊划卡人次的55.5%,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参保患者报销不跑腿”的目标。

事件7:“优服务,解民忧”,“12393”三个实现提升医保诉求解决能力

实现“12345”与“12393”医保热线互联互转。以解决诉求问题和群众满意为目标,进一步畅通与群众互动渠道,联合呼和浩特市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积极探索“12345+”发展模式,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2393”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的实时联动,开启“互联互通、转接通话”服务模式,让医疗保障服务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办理的转变,让参保群众享受更优质、更便捷、更精准的服务体验。

实现自治区、呼市两级医保诉求办理共建共享。12393智能医保客服中心整合自治区与呼市两级医保诉求办理,实现两级医保诉求办理共建共享,将群众诉求“分得准、答得好、办得实”,实现区、市“同部署、同调度、同考核”,实现了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解答咨询和办理服务,提升了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实现各途径信访件统一归总。依托12393智能客服系统,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人民网留言、三级医疗保障局局长信箱留言、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留言、书记信箱留言、市长信箱留言、市信访局转办、微信答疑平台等各途径信访件统一归总,按办理时效、类型科学分类、派发,进行精准答复,再由12393工作专班按月考核总评,形成了“总分总”闭环解决信访诉求的办理方式,提升了信访办结效率,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2023年,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砥砺奋进勇担当 ,勇毅前行谱新篇 ,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保驾护航,助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