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