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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里看“医保”
发布时间:2023-03-08 11:13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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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指出,五年来,我们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加民生投入,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具体到医保方面,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提及了以下几点:

一是持续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水平,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610元。

居民医保在制度建立之初就确定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并实行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升。从2017年到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610元,2022年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4%,是居民医保的主要筹资来源。此外对于困难群体,在享受普惠性的参保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国家还通过医疗救助对其个人缴费进一步给予补助,帮助其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应保尽保。

国家医保局曾表示,按照《“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要求,未来将推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机制,稳定参保人缴费预期,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逐步探索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和基金收支平衡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二是将更多群众急需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自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从改革前最长8年1次缩短至每年动态调整,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同时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现行最新版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比于上一版,新增111个药品,包括慢性病、抗肿瘤、罕见病,以及新冠治疗药等领域的药品,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据官方预测,仅2022年的目录调整,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双重减负效应,在未来的两年内就可能为患者减负超过900亿元。

同时,积极出台配套措施促进新药进医保后的落地使用。如对于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通过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的情况纳入协议内容,并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总额和考核指标作出合理调整,为其使用谈判药品清除“限制”;并且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报销等措施,快速提升谈判药品可及性。

三是住院和门诊费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惠及5700多万人次。

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结算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与此同时,各省份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助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不断推进,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地做好配套政策、经办管理和信息系统方面的衔接,坚持政策优化集成、管理规范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高效便捷,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是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费用负担超过4000亿元。

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目前,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不仅成功挤压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空间,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成为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的有力举措;而且也让临床使用药品、耗材的质量也得到稳定提升,临床服务需求充分释放。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国家组织集采7批29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3批4类耗材(冠脉支架、骨科关节类、骨科脊柱类和口腔种植体)平均降价超80%;叠加地方联盟集采,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使用集采品种高质量药品的患者比例从50%提高到90%以上。

今年,国家医保局明确提出将继续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让更多患者受益。同时,全面落实集采中选品种供应保障、医疗机构激励约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集采政策与其他政策的衔接,推动集采改革行稳致远。

此外,对于报告提出的“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相关工作,医保在过去一年也积极推进。

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国自2016年起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重点围绕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持续推动长护险试点工作,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截至2022年6月底,长护险制度试点已覆盖49个城市、1.45亿人,累计有178万人享受待遇,目前已有22个试点城市实现了长护险的全民覆盖。

去年两会后,代表委员围绕长护险的相关建议提案主要围绕在构建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制度上,包括明确长护险的筹资机制、覆盖人群、待遇支付等具体细则。对此,国家医保局表示,长护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试点,重点推进制度框架定型、政策标准统一,适时提出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护险制度框架,报中央决策,“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护险制度框架。

二是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国家医保局一直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通过生育保险为我国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为全体妇女的生育医疗费用提供重要保障。自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发布后,国家医保局第一时间发布《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将积极落实去年8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有关要求,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支付范围,切实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更好地保障妇女权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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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里看“医保”
发布日期:2023-03-08 11:13 |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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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指出,五年来,我们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加民生投入,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具体到医保方面,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提及了以下几点:

一是持续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水平,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610元。

居民医保在制度建立之初就确定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并实行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升。从2017年到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610元,2022年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4%,是居民医保的主要筹资来源。此外对于困难群体,在享受普惠性的参保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国家还通过医疗救助对其个人缴费进一步给予补助,帮助其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应保尽保。

国家医保局曾表示,按照《“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要求,未来将推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机制,稳定参保人缴费预期,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逐步探索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和基金收支平衡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二是将更多群众急需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自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从改革前最长8年1次缩短至每年动态调整,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同时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现行最新版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比于上一版,新增111个药品,包括慢性病、抗肿瘤、罕见病,以及新冠治疗药等领域的药品,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据官方预测,仅2022年的目录调整,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双重减负效应,在未来的两年内就可能为患者减负超过900亿元。

同时,积极出台配套措施促进新药进医保后的落地使用。如对于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通过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的情况纳入协议内容,并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总额和考核指标作出合理调整,为其使用谈判药品清除“限制”;并且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报销等措施,快速提升谈判药品可及性。

三是住院和门诊费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惠及5700多万人次。

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结算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与此同时,各省份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助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不断推进,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地做好配套政策、经办管理和信息系统方面的衔接,坚持政策优化集成、管理规范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高效便捷,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是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费用负担超过4000亿元。

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目前,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不仅成功挤压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空间,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成为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的有力举措;而且也让临床使用药品、耗材的质量也得到稳定提升,临床服务需求充分释放。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国家组织集采7批29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3批4类耗材(冠脉支架、骨科关节类、骨科脊柱类和口腔种植体)平均降价超80%;叠加地方联盟集采,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使用集采品种高质量药品的患者比例从50%提高到90%以上。

今年,国家医保局明确提出将继续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让更多患者受益。同时,全面落实集采中选品种供应保障、医疗机构激励约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集采政策与其他政策的衔接,推动集采改革行稳致远。

此外,对于报告提出的“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相关工作,医保在过去一年也积极推进。

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国自2016年起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重点围绕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持续推动长护险试点工作,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截至2022年6月底,长护险制度试点已覆盖49个城市、1.45亿人,累计有178万人享受待遇,目前已有22个试点城市实现了长护险的全民覆盖。

去年两会后,代表委员围绕长护险的相关建议提案主要围绕在构建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制度上,包括明确长护险的筹资机制、覆盖人群、待遇支付等具体细则。对此,国家医保局表示,长护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试点,重点推进制度框架定型、政策标准统一,适时提出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护险制度框架,报中央决策,“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护险制度框架。

二是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国家医保局一直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通过生育保险为我国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为全体妇女的生育医疗费用提供重要保障。自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发布后,国家医保局第一时间发布《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将积极落实去年8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有关要求,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支付范围,切实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更好地保障妇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