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退休移交分段计算日期【呼政令(2011)1号】
(1)2004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人员,连续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2)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参保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3)2009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参保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20年。
(4)2016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25年。
2.办理医疗退休程序
(1)基本条件:办完养老退休且拿到退休工资后的6个月以内;
(2)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办理医疗退休,需单位专管员携带退休审批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
(3)医疗退休一次性补费,由业务二科核定补费年限并开具缴费单,当月开单当月去任意税务所缴费。
(4)如因退休医疗年限不足,需要一次性补费的人员,从缴费之日起,两个月后到中厅大额业务窗口核定大额医疗。
1.医疗退休移交分段计算日期【呼政令(2011)1号】
(1)2004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人员,连续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2)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参保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3)2009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参保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20年。
(4)2016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25年。
2.办理医疗退休程序
(1)基本条件:办完养老退休且拿到退休工资后的6个月以内;
(2)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办理医疗退休,需单位专管员携带退休审批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
(3)医疗退休一次性补费,由业务二科核定补费年限并开具缴费单,当月开单当月去任意税务所缴费。
(4)如因退休医疗年限不足,需要一次性补费的人员,从缴费之日起,两个月后到中厅大额业务窗口核定大额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