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两类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第一类: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第二类: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注意:自治区内异地就医、跨省门诊(含门诊统筹)就医、跨省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等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备案。一句话就是只有跨省住院治疗时才需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