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内容
根据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定点资格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1〕28号)精神,从2022年12月19日起符合条件并愿意承担我旗城镇职工医保服务的辖区内医药机构开始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截止12月29日,我局共收到申请定点资格申报材料1份。2022年12月29日,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符合申报条件的1家零售药店机构进行了勘验。2022年1月3日经局务会研究决定,1家零售药店机构符合我旗职工医保签订协议标准。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0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应问题者以及所反映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0471-8116621
特此公告。
附:申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定点资格评估合格名单。
2022年12月份申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定点资格评估合格名单
药店(1家) | ||
序号 |
名称 |
法人 |
1 |
内蒙古福明医药有限公司 |
高荣 |